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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医共建 ——“公安蓝”携手“天使白” 以党建引领构建健康平安新局面

发布日期:2023-04-19
为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结合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共同打造“警医共建”的自治区样板,为呼市地区广大公安民警辅警的心理健康保驾护航,4月19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共同举行警医共建合作框架协议签约暨启动仪式。


座谈交流

我院党委书记陈丽霞同志、党委委员、副院长白银霞同志和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与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呼和浩特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军、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王钟琦等人进行座谈。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呼和浩特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军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呼和浩特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军同志指出,此次警医合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的务实之举,是全市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抓党建、整作风、强素质、树形象”专项活动的创新之举,是助推第三医院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平安医院的战略之举。要做好党建引领,构建党建工作新格局;做实深度融合,开创警医共建新局面;做细优势互补,描绘高质量发展新画卷,共同携手为公安事业发展和“警民协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党委书记陈丽霞

党委书记陈丽霞同志对全区心理健康服务建设情况与医院心理健康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简单介绍,她表示,多年来,我院与公安系统资源互通共享,在诸多方面合作融洽。今天的签约仪式将推动双方合作进一步加深,我院将充分发挥专业特色,立足实际,根据共建协议提供针对性的服务,培养心理健康服务骨干,关心关爱公安队伍,共同推动心理卫生事业的发展进步。同时邀请呼市公安局加入党建联盟,通过政治理论联学,优势资源联享,实践活动联办,党员队伍联建,心理健康联促,作风纪律联抓等形式,不断探索“党建+心理健康”新模式。


党委委员、副院长白银霞与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文铎共同签署了《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与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警医共建”框架协议》


健康讲座

签约仪式结束后,焦虑抑郁治疗中心主任医师李志军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正科级干部进行健康讲座。
接下来,我院将充分发挥专业特色,立足实际,开通团辅及个诊绿色通道,组建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就诊专家组,为就医的民警辅警及其家属优先提供看病就医、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等相关医疗服务。建立心理干预转介诊疗机制,为民警辅警在执行公务期间遭遇重特大危机事件时,提供及时心理危机干预,同时持续培养心理健康服务骨干,关心关爱公安队伍,提供针对性的心理服务,共同推动心理卫生事业的发展进步。下一步,将持续在组织共建、活动共办、资源共享、联学共建等方面密切联系、深入合作,持续开展互访互学、交流参观、主题实践等多种形式的共建活动,奋力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