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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DIP支付方式改革经办服务调研工作座谈会在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召开

发布日期:2023-06-30


为进一步推进DIP付费方式改革,促进内蒙古自治区两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开展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6月27日下午,我院邀请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主任付奎生一行四人莅临我院鸿盛院区就DIP支付改革工作进行研讨座谈。参加本次研讨座谈的还有内蒙古自治区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呼和浩特市精神康复医院、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院长于东升、副院长白银霞、黄永清及职能科室相关负责人,座谈由自治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张亮存主持。


座谈会上,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院长于东升对自治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领导及各医院负责人一行到我院调研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并从医院人员结构、科研教学、设置配备、临床路径等方面详细介绍了我院历史及目前发展状况。


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副院长白银霞对医院2022年度开展DIP付费改革工作整体运行情况、区内外精神卫生机构DIP运行考察调研情况、DIP付费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进行了详细汇报。其它参会的四家医疗机构也对DIP支付方式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做了交流发言。


自治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医药服务科副科长姚璐对2022年度自治区本级DIP开展情况进行汇报,并强调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既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也是推动全市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医疗机构要合理开展病种结构调整,主动进行全成本管理,优化内部运营管理模式,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建立与DIP支付改革相一致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同时就医疗机构提出问题和难点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和深刻的交流。


最后,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主任付奎生做总结发言,付主任首先对我院的邀请表示感谢,同时也感谢其他医疗机构能参加调研座谈会,下一步要结合各医院提出的问题进行专项研究和论证,在合理范围内,切实解决医院提出的问题与困难。定期召开医保工作座谈会和开展现场调研。作为自治区级医院要坚定改革信心,凝心聚力,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支付方式改革的三年行动计划,找准改革的症结和堵点,拿出务实管用的有力措施,推动首府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通过本次座谈交流,我院对DIP付费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下一步,要以DIP支付方式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发挥医保的杠杆调节功能,切实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内部精细化管理,大力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相关科室要吃透政策要求,以医保基金安全可控、效益优先为前提,做好病案首页质量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合理调整科室病种结构,增强医保对医疗服务的激励约束功能,逐步实现由“付费医保”向“价值医保”转变,减轻患者就医负担,保障患者医疗需求,不断提高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保障医院获得长足发展。


座谈会结束后在院长于东升、副院长白银霞、黄永清及相关科室负责人陪同下,自治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领导及各医院负责人共同参观了我院院史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