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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热烈祝贺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综合治疗二科被命名为一星级全国青年文明号

发布日期:2023-09-20
为贯彻落实团十九大和团十九届二中全会工作部署,经逐级推荐、择优遴选、严格把关和集中评审,9月19日,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23家成员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命名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并进行星级认定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综合治疗二科被命名为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并且被认定为一星级全国青年文明号,这是继我院开展创号工作以来获得的首个被命名的国家级青年文明号。


院党委高度重视创号工作,院领导亲自担任创号工作组组长,以党建引领团建,鼓励带动全院各科室积极创建青年文明号。综合治疗二科自2011年起开始创建青年文明号,于2013年12月被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命名为“青年文明号”,2016年12月被共青团自治区委员会命名为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科室多次获得“教学管理优秀科室”、“优质护理服务先进科室”及“优秀护理单元”等荣誉。科室以“心希望、心征程”为号名,以“五个一流”为目标,以“奋进的绿丝带”为号徽,十几年来初心如磐,在创号的道路上坚持不懈,最后攀上全国青年文明号的高峰。综合治疗二科获得全国青年文明号命名,是对我院创号工作成果的检验更是激励。


截至目前,我院有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1个、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1个,直属机关工委青年文明号12个,正在创建中的青年文明号2个,青年文明号集体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开展义诊、心理健康督导、精神卫生科普、突发重大公共事件心理危机干预等公益志愿服务。全院青年职工要大力弘扬并践行“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精神理念,充分发挥青年先锋模范作用,展现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责任担当,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在自己的岗位上建功立业,奋勇争先,用青春、热情和双手提供优质服务,创新创效创优,真情奉献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