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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2021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批次招收简章

发布日期:2021-09-08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文件的有关精神,我基地定于2021年9月8日起进行2021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批次学员招收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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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下达的招收计划和第一批次的招收结果,我院2021年度第二批次计划招收精神科专业学员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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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








单位委托培养的培训人员(简称单位人)和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人员(简称社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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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1. 拟在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指西医临床类)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社会人)。
2. 已在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单位人)。
3. 在读研究生不在此次招生范围内。
4.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符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或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5. 社会人要求内蒙古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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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办法









1.采取个人申请、网络实名填报的方式。报名人员需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http://nmzyy.wsglw.net/),在“学员注册”栏注册,经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并使用注册信息在“学员招录”栏登录系统,进入“填报志愿”模块,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并选择填报志愿。

2.每批次招生,报名人员只限填报1个志愿基地及专业。

3.报名人员要根据本人意愿和单位协商结果(单位人)填报相应志愿专业,志愿填报完毕,提交审核通过后无法修改。

4.报名人员需及时关注个人网上报名审核结果,如有报名信息录入错误者,需按照流程(届时网站发布)修改网报信息。

5.报名完成后需打印《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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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录取方式及程序









(一)第二批次招录

  1.报名

(1)网报时间:

9月8日—9月9日(9月9日18:00关网)。

(2)培训基地现场审核:

9月12日8:00—900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察布路院区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3)培训基地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我基地将考试拟录取名单上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医学教育考试中心汇总。

2.调剂

如第二批次仍有未补录招满的基地,自治区卫生健康医学教育考试中心将根据报名情况和基地情况,对“服从调剂”报名人员进行调剂,并将拟录取名单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审核后公布。

3.录取名单公布

公布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二)携带材料及审核内容:

(1)《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原件1份(需报名人员本人签字,单位人需就业单位签字盖章);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验原件收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件各1份;

(4)取得国家医师资格的,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审核学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对申报专业不符、学历条件不符等不符合申报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取消本次报名及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以及录取后无故不报到和报到后自行退出者,原则上前期培训时间不予认可,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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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保障及奖励









1、生活补助:根据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相关政策要求,每月为培训学员发放基本生活补贴约2500元,另发放紧缺专业补助、执业医师资格取得补助等。补助依参加培训时间、学历、考核等情况给予适当增减。
2、工资及保险:单位人由派出单位发放工资,缴纳保险;社会人由培训基地按照本院职工同等人员标准发放基本工资,按年限适当增补,同时缴纳社会保险等。
3、科室绩效工资:按照同工同酬的基本原则,根据学员的实际临床能力、工作量等综合考量发放绩效工资及夜班费。
4、食宿:为所有基地培训学员提供与本院职工同等待遇的就餐服务,伙食补贴;为外地学员免费提供住宿,为本地学员发放适当住宿补贴。
5、每年开展评优树先活动,对优秀学员给予表彰激励。
6、培训期间与本院职工同等待遇享受医院一切的教学资源和参加各级学术培训机会。
  7、其他:在本基地培训期间享受与本院职工同等待遇的后勤服务,配发医疗工作服、统一标识胸牌、培训教材、健康体检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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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宜









1. 申请报名者本人应及时进行网上填报,填报信息要真实、准确、完整,在招录期间及时关注网站公布的面试、录取、报到等相关通知。
2. 所有学员严格按通知时间进行资格复审及考核工作,遵守考核纪律,对于违反考核纪律的人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考核资格。
3.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学员,将取消其考核资格。
4.学员在参与我基地招录全过程中需全程佩戴口罩,随时按要求提供健康码等健康证明材料,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在审核材料及参加考试时保持1米以上有效距离。14天内有新冠肺炎中高风险旅居史、与新冠肺炎患者有密切接触史或健康码呈黄色或红色的的考生应提前报告相关情况,不得随意进入我基地院区。
5.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及考生需要提供现场审核及考试前三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还需出示健康码(请提前申报)、健康承诺书(在报名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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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教学部
联 系 人:贾老师 孙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471—4968344   18586055561  15034924219


医院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始建于1960年,省级三级甲等精神疾病专科医院,是自治区建院最早、人才聚集、技术力量雄厚,集精神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教学、科研于一体的医疗机构。是国家级住培基地,北京医院专科联盟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精神卫生学院,自治区精神障碍疑难杂症诊疗中心,医院精神病学是自治区领先(重点)学科。还承担全区精神疾病公共卫生职能,包括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转岗医师培养、专科医联体管理、区域精神卫生预防、医疗康复体系建设规划、专科人才的开发培养等工作,服务范围覆盖全区及西北、华北、蒙古国部分地区。

医院有两个院区,总占地面积260亩,编制床位1390张,共设置十二个医疗中心和两个特色专科,临床科室16个,医辅科室15个,行政职能科室14个。职工总数106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860人。正高级职称34人、副高职称91人,硕士生导师11人。医院配备有近红外脑功能成像仪、脑涨落图仪脑电事件相关电位仪、精神压力分析系统、64排128层螺旋CT、3.0T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等国际先进的心理和躯体检查、治疗设备。

位于鸿盛工业园区的新院区2020年正式投入使用,编制床位890张,设置重症精神疾病治疗中心、临床心理中心、老年心理医学中心、儿童青少年心理卫生医疗中心、精神疾病康复中心、焦虑抑郁中心和成瘾医学中心7个中心,收治全区12个盟市急危重精神疾病患者。

位于市中心的总院设编制床位500张,设置睡眠医学中心,心身健康体检保健中心、精神疾病联络会诊中心、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中心和神经内科疾病治疗与康复中心5个中心,以睡眠障碍等脑部疾病诊治为主,开展心理疾病和脑部疾病预防、康复、科研、教学、心身健康体检保健和公共卫生工作,提供心理援助热线、心理危机干预服务,填补自治区脑病专科医院空白。

医院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院60周年为契机,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用实际行动践行着“精医尚德,敬业博爱”的院训精神,为打造“大专科、强综合”的脑科医院努力奋斗!



教学概况


本科教学

自建院以来,医院一直重视教学工作,早期成立精神病学教研组,承担内蒙古医学院医疗系的精神病学教学与临床实习任务,1993年正式成为内蒙古医学院临床教学基地,2017年正式成为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精神卫生中心。目前共有带教老师80余人,年本科带教500余人,学时数410学时,承担临床医学、麻醉学、应用心理学、临床药学等7个本科专业精神病学相关的理论及实践授课。2015年与内蒙古医科大学合作申报精神医学本科专业,2016年开始招收精神医学本科专业学生,目前连续招生六届学生。2019年2月,作为教学医院开始承担第二阶段的临床教学任务,并由我院牵头完成精神病学理论、生产实习及课间见习大纲的修订和开展精神医学本科临床、专业课程的理论授课及生产实习精神专业阶段带教任务。2020年7月15日按照内蒙古医科大学会议安排,精神医学专业归属我院,2020年11月28日我院正式成为内蒙古医科大学精神卫生学院。于2021年6月完成首届精神医学本科专业的培养任务,为自治区精神卫生领域输送了一批专业人才。

研究生培养

2006年开始我院导师与内蒙古医学院基础医学院联合培养药理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013年,医院获批成为内蒙古医科大学精神病学与精神卫生学研究生培养基地,开始独立招收、培养精神病学与精神卫生学研究生,目前共有硕士研究生导师11名,截止2020年底共招生培养硕士研究生61名(其中已毕业药理学学术型16人,外科学1人,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型21人,在读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型23人)。毕业研究生就业去向良好,均分布于国内三甲综合及专科医院(如深圳康宁医院、天津安定医院、哈尔滨第一专科医院、大连七院、山西肿瘤医院等)。2021年新招生录取专业硕士14人,继续为培养精神医学专业高层次人才而不断努力。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015年9月我院获批成为首批精神科专业协同单位,协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精神科专业的培训工作。同年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2017年11月正式获批成为第二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同年成为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全科医师协同单位。2018年7月开始首次独立招生,截至目前共培养精神科学员48人,已完成全科医学专业181名学员为期1个月的精神科培训工作。2019年开始协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承担老年医学专培精神科2个月的培训工作。经过四年多的运行,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各项工作均有序开展,各项规章制度也得到了有效的落实,连续4年组织全区结业考核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工作,结业考核理论通过率100%,实践技能考核通过率100%。

教学资源

我院教学工作一向秉承“突出重点、攻克难点、教学相长”的理念,深化教学改革,加强紧缺人才培养。作为自治区精神卫生医联体及专科联盟牵头单位,同时作为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及医师学会精神医学分会主任委员所在单位,定期召开学会会议,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授课,开展学术交流,所有学术会议均面向所有在培学员免费开放,为学生拓展临床思维、开阔视野、掌握医学前沿提供了良好平台。作为自治区唯一一家精神科专业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以及内蒙古医科大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研究生培养基地,与北大六院、北京回龙观医院、北京安定医院等国内知名精神专科医院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培养骨干师资,提高整体师资队伍水平、为提升教学质量,培养优秀精神卫生医学人才做贡献。

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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