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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党组2017年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2017-11-24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党组

2017年巡察公告

 

为推进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党组工作部署,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党组第一巡察组于2017年11月27日进驻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开展巡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环节干部和其他需要巡察的人员。

二、巡察时间

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根据巡察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

三、巡察主要内容

巡察组突出政治巡察。重点督查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自2016年1月以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重点包括四方面的内容:

1.增强“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方面。具体包括:党的核心领导作用是否得到充分发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是否到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是否到位,党组织议事决策是否规范、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是否到位,单位政治生态是否健康,是否存在“圈子文化”等问题。

2.增强党的观念,加强党的建设方面。具体包括:领导班子对党建工作是否高度重视,是否存在党建工作抓得不实不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党性观念是否坚定,基层党组织是否充分发挥作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否扎实有效,党内政治生活是否严格,选人用人问题是否存在违规违纪等问题。

3.落实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具体包括:履行“两个责任”是否坚决有力,领导干部是否担当尽责,“四风”问题是否得到有效遏制,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是否严格,是否存在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福利、补贴,落实医疗卫生“九不准”是否到位,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是否到位,医用耗材、药品和设备采购是否存在违规等问题。

4.其他重点问题。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需要了解的问题。

四、问题反映方式

您如有什么问题向巡察组反映的,可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寄送书面材料等方式与巡察组联系。

联系电话:0471—3949730,电话受理时间:早9:00—晚17:00。

电子信箱:nmwjwxc@163.com

邮政信箱: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8号楼卫计委202室巡察一组,邮政编码010050。

举报箱设置位置: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门诊大厅西侧总值班室门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上述方面的有关情况!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党组

第一巡察组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