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新址院史馆暨文化长廊建设与文化提升项目设计制作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8-19

内蒙古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新址院史馆暨文化长廊建设与文化提升项目设计制作安装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新址院史馆暨文化长廊建设与文化提升项目设计制作安装工程

采购文件编号:NMGX2020026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附件材料

1

新址院史馆暨文化长廊建设与文化提升项目设计制作安装工程

1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835400.00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展览、展示、装饰装修等相关内容。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

(1)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监理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0年08月20日至2020年08月2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00时到内蒙古国信招标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国信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其他材料

4.1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A4纸)加盖公章,一式两份,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3日上午9:30

投标地点:呼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F座19楼开标大厅

开标时间:2020年09月03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呼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F座19楼开标大厅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呼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F座19楼

邮政编码:010010

联 系 人:李宏然

联系电话:0471-3292882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内蒙古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471901452610505

2、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路23号

邮政编码:010010

联 系 人:李刚

联系电话:0471-4935462

 

内蒙古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