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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 公开招聘考务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19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公开招聘的有关工作安排,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公开招聘工作中的笔试、面试相关考务服务工作,具体要求详见下方公告。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通过电子邮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中的相关考务服务

批准文件编号:项目流水号[2021]14671号

项目编号:ZXZZ2021-11-02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86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

采购标的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考务服务

1

详见采购文件

98600.0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具有营业执照,具有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资格;

3.承办过省(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4.有独立的服务器可以承担招聘考试的网上报名工作,有固定的网上报名系统;

5.有资质证明可以代收网上报名费用;

6.可以提供标准化笔试考场,提供笔试考务、场地租赁等服务;

7.可以提供标准化面试考场,提供面试考务、场地租赁等服务;

8.招聘试题的命题工作须采取全封闭管理、实施入闱命题制,试题制印须全程保密(保密印刷厂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

9.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总体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电子邮件获取

备注:非现场报名,请在采购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nmgzzqjswszxcgb@163.com)邮箱,并电话联系进行审核,逾期不予受理。邮件主题为本项目全称+采购文件编号+联系电话。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路23号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路23号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路23号

联 系 人:李老师、张老师

联系方式:0471-4393531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