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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2-04-17

项目概况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电子邮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4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ZZ2022-0401

项目名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察布路院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察布路院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鸿盛院区室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包号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2

鸿盛院区室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鸿盛院区室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包号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3

鸿盛院区室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企业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18日至2022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F座24楼

方式:通过邮件获取

售价:本次采购文件的售价为0元人民币。

获取采购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代理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代理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注:(1)须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将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nmggxzb@126.com,逾期不予受理。邮件主题为本项目全称+投标人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审核通过后,均须邮寄以上资料复印件(A4纸)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

(2)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本项目供应商可以同时对多个合同包进行响应,但不可以兼中。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4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F座24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4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F座24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路23号

联 系 人:张悦

联系方式:0471-4393531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

                              2022年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