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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察布路院区线缆桥架改造工程(三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2-04-19

项目概况

察布路院区线缆桥架改造工程(三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邮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批准文件编号:项目流水号[2022]00523号

项目名称:察布路院区线缆桥架改造工程(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3429.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察布路院区线缆桥架改造工程(三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83429.0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20日至2022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F座24楼

方式:通过邮件获取

售价:本次采购文件的售价为0元人民币。

获取采购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代理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代理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注:须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将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nmggxzb@126.com,并电话联系进行审核,逾期不予受理。邮件主题为本项目全称+投标人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审核通过后,均须邮寄以上资料复印件(A4纸)加盖公章一式两份,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F座24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5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F座24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路23号

联 系 人:张悦

联系方式:0471-3292882、4393531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脑科医院)

        2022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