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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圆满完成2016级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实践能力毕业考核

发布日期:2019-03-21

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

圆满完成2016级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实践能力毕业考核

按照内蒙古医科大学统一部署,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作为2019年研究生 毕业考核 临床医学考核基地,在院领导高度重视、 分管教学工作领导陈丽霞副院长统筹安排、考官认真负责、教学部和临床科室共同协作下, 依《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实践能力毕业考核实施方案》,2019年3月20日下午按计划圆满完成2016级4名精神病与精神卫生 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实践能力毕业考核工作。



分管教学工作领导陈丽霞副院长巡查考务工作

为保证 毕业考核公平、公正平稳有序进行,本次考核巡考员我院纪检监察科钟娇主任全程参与。考核过程严格按流程进行。考核内容按照精神科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标准及考核流程 ,分为5站式考核,分别为辅助检查判读、精神检查、病史采集与病例分析书写、心肺复苏和人际沟通。

辅助检查判读考核分站

病史采集考核分站

心肺复苏考核分站

人际沟通考核分站

精神科研究生在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系统的临床教学和实践轮转过程中形成了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及实践操作能力 ,通过此次毕业考核评估了研究生在实际临床医疗工作中综合运用临床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检验了研究生能否有效、规范地从事临床诊疗活动,考查了研究生独立处理精神科专业常见、多发疾病诊疗问题的能力和相关综合素质。

2019年为我院“科研、教学、学科建设年”,教学部将继续规范内部管理,不断提升培训质量,整合师资资源,充分发挥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精神卫生中心及国家级住培基地职能,利用地域优势探索医教协同新模式,有效将精神医学本科教育、研究生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医学教育相衔接,形成一体化培养模式,为培养优秀精神医学人才做贡献。

 

 

 

 

 

 

 

 

 

    教学部供稿

                                 2019 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