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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教学部与事务中心联合组织全体在培人员参加“医院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及消防知识培训”

发布日期:2019-03-25

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教学部与事务中心联合组织全体在培人员参加“医院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及消防知识培训”

 

3月22日下午,我院在五楼学术报告厅举行“ 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 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及消防知识培训”,学生管理工作作为医院安全的重要一环,院领导高度重视人员安全事宜,教学部积极配合医院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联合事务中心 组织 2016级精神医学本科专业、2015级应用心理本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和研究生,共计6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

 

培训老师罗教官对 消防工作的“四个能力”进行了详细讲解,分别是努力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组织疏散逃生的能力、消防宣传教育的能力。 再结合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危害的具体实例,分析了日常生活中对于消防安全隐患存在的误区,普及了消防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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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官在培训后的演示环节,结合学生宿舍特点,以鲜活的火灾事故为案例,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同学们讲解了火灾的危害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性,着重就发生火灾时如何报警、报警的注意事项、火灾现场逃生自救常识、消防基础常识、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巧用身边常用物品灭火等内容向同学们做了详细的讲解。

教官向同学们展示了所携带的各种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让在场的学生近距离的认识了常用消防工具,在场学生跟随着教官的介绍聆听的格外仔细。“教官向我们展示了消防器械的使用方法,并教授了紧急情况下的消防救援知识,这是十分重要的。”学生严政东说。通过此次消防安全培训,提高了同学们的消防安全意识,还使同学们明白了消防安全防患于未然的重要性。

 

我院作为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承担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教学培养及宿舍管理工作;作为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精神卫生中心承担自治区 首届 精神医学本科专业教学及宿舍管理工作。人员安全工作是重中之重,教学部在本科生、研究生、住培生的日常管理工作中,按照上级部门的管理要求及我院学生管理制度,根据医院领导指示精神,在相关职能科室的大力支持下, 切实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落实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加强防盗、防火、防病、防事故的安全意识,为培养优秀精神医学人才夯实安全基础。

 

 供稿:教学部/贾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