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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抓共管促健康 多措并举心守护

发布日期:2022-05-27

一、工作背景

为深入推进惠及全民的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心理健康服务需求,为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积累可借鉴、可复制的鄂尔多斯经验,同时也为平安鄂尔多斯”“健康鄂尔多斯建设作出新的贡献,深入推进我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我市社会治理我市市、旗区两级政法委、卫健委等十四部门及项目办认真履职,扎实工作,社会心理服务体系项目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管理,保障制度建设。鄂尔多斯市党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政府副秘书长、政法委副书记、市卫生健康委主任为副组长、公安等14部门为成员的鄂尔多斯市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市委政法委、宣传部、市教委、市公安、市民政等14部门联合下发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并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启动会,随后各旗区均印发试点工作方案并由当地政府组织召开了启动会议。

(二)开展多部门联合调研,促进交流合作。为了推进试点工作开展,试点实施以来,市项目办每季度赴9个旗区与旗区项目办、成员单位开展督导联合调研,对旗区成员单位心理咨询室建设,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给予指导,现场发现问题现场反馈,提出改进意见。




图为市项目办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调研工作

(三)开展多种形式科普宣传,提升全民知晓率。各旗区通过多种媒体包括电视、网络、报纸、宣传折页、科普宣传栏等形式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教。各区县每月至少开展1次科普宣教;开展辖区内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抑郁症、焦虑障碍、失眠、老年痴呆等健康内蒙古行动心理健康促进行动相关指标调查。




图为市项目办组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科普宣传工作

(四)加强各部门各行业心理服务。公安、司法行政、信访、民政、残联等部门结合行业特点,为系统内人员及工作对象举办心理健康知识讲座,提供心理场所,并根据需求提供心理健康或社会服务。医保局对符合医疗救治条件的患者依法依规保障医疗救治医保报销工作的精准、及时、规范、到位,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积极探索精神疾病患者心理咨询、治疗报销政策,更好保障群众就医需求,减轻患者及家属负担。总工会组织推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会设立职工心理咨询场所,配备相应心理服务设施,聘请心理专家提供心理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妇联、团委发挥社团组织优势,及时关注妇女、儿童(重点是流动、留守、困境、孤儿、失学等儿童)和青年学生群体的心理健康状况,在相应场所有针对性的设立心理辅导室,建立心理健康服务(或志愿者)团队,及时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纾解、家庭关系调试等服务。联合卫生健康、社工等专业、志愿者团队,引导青年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宣传活动,提升群众心理健康教育素养。通过进一步明确分工,将试点各项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图为医疗机构建设心理咨询室

三、推进成效

(一)完善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完善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及部门信息互通共享的运行机制。市政法委、卫健委双牵头,多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织就了一张覆盖全市的心理服务网络,为全市各类人群提供专业的心理健康服务。全力推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营造了全社会关注心理健康的氛围。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积极参与,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宣传方式,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深入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心理健康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广泛引导群众树立心理健康概念,逐步构建了全市群众重视心理健康、平等尊重、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

(三)推进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鄂尔多斯市搭建了由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及心理治疗师组成的人才信息库,并建立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开展心理健康相关培训,不断提升心理健康人才队伍的专业化和规范化,为全市群众的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提供了保障。

四、经验启示

(一)持续开展多部门调研工作。根据重点工作任务,联合各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成员单位,对9个旗区开展联合调研,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为维护社会安稳,联合政法、公安等部门对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工作开展调研,重点对有危险行为和不稳定患者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调研,了解不稳定患者具体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杜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的发生。

(二)完善心理服务信息化平台。着眼互联网+时代平台发展,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云平台,实现资源整合,团队管理,业务分级,服务全覆盖。目前医院开通心理援助热线电话,为更好地开展心理援助热线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已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队伍,仍需进一步加强队伍的专业化、系统化建设。在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立即响应及时处理急性应激反应,减少极端行为发生。在事件善后和恢复重建过程中,对高危人群持续开展心理援助服务。

(三)构建完善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推进我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建设。目前依托综治中心嘎查(村)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覆盖率已达82.5%,依托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苏木(乡镇)设立心理健康服务场所覆盖率达100%,依托社区康复站或心理(精神)科门诊旗县(市、区)设立心理咨询室覆盖率达100%。在嘎查(村、社区)党组织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网格管理员、人民调解员等工作人员,对居民摸排各类矛盾问题,及时疏导化解。利用社区活动中心、康复站等公共服务设施,为辖区居民及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及其家属等弱势群体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纾解、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

(四)发挥心理健康服务行业组织作用,提高心理服务的管理协作功能。各党政机关通过设立心理辅导室或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员工提供心理健康讲座、心理测评等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并建设心理场所。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已将鄂尔多斯市总工会纳入,计划通过工会的组织力和影响力,鼓励规模较大、职工较多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依托本单位党团、工会、人力资源部门,设立心理辅导室,建立心理健康服务团队;引导规模较小企业和单位通过购买专业机构服务的形式,对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通过邀请专业机构人员到企业和单位宣讲的形式,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提升员工心理健康意识,掌握情绪管理、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和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对有心理问题的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干预,必要时联系专业医疗机构转介治疗。

(五)抓好重点领域群体的服务管理将特殊人群管理纳入试点建设特色项目,通过积极开展心理宣传、咨询,加强正面引导,完善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网络下一步将完善对重大项目建设等特殊领域一线预防,对刑释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员群体立档盯防,对辍学未成年人、农民工、留守老人和儿童以及性格冷漠孤僻人员等弱势群体定责走访机制,确保重点领域人群获得有效的服务管理,营造全社会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